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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

Time:2016-03-29

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选调计划1:1的比例确定。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,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(笔试成绩200分÷2×40%+面试成绩100分×60%=总成绩100分)排序顺延递补(遇有综合成绩并列的,取面试成绩高者)。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,依据文件为:《关于修订<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,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,《关于印发<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,《关于对< 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>的答复的函》(国公考录函〔2010〕13号),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3〕58号)。